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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须知

门诊、住院患者须知

一、门诊挂号、缴费须知:

1、网上预约挂号患者到院后可直接按照预约信息到诊疗区自助服务终端机进行签到,然后就诊。

2 窗口挂号请出示患者青城码,无法提供青城码的患者,请自行使用自助服务终端机凭本人身份证打印电子健康码,随后可直接在自主服务终端直接挂号缴费,也可再到窗口办理挂号、缴费。

3、门诊号源有限,若上预约或窗口挂号号源为零患者需找医生开具加号票,再到窗口办理加号。

4网上预约核酸缴费成功后退费,只能到门诊收费窗口办理,网上无法直接退费。

5、门诊病例到门诊部(291号诊室)盖章。

二、入院手续办理须知:

1、办理入院请出示患者青城码及核酸检测报告,并缴纳住院预交金,补缴住院预交金请出示患者青城码或住院号;

2、办理完毕入院手续,如需医保报销,请务必到医保住院窗口登记。

三、出院结算手续办理须知:

1、患者办理出院结算时,必须将住院期间所交预交款收据全部交回才能予以办理结算,如有丢失,须提供丢失声明、患者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付款截图纸质版,方可办理出院结算手续。

2、医保病人结算须先到医保窗口办理结算,后到出院窗口办理补费或退费,并领取结算票据及清单。

3、我院能够提供的报销材料:

1)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住院收费票据(住院窗口提供);

2)医疗收费明细(住院窗口提供);

3)病情证明书(主治医生提供,住院窗口盖章);

4)病历复印件(出院4周后到门诊318号病案室复印病例)。

四、退费手续办理须知:

患者办理退费,需由主管病区或医技执行科室开具电子版和纸质版退费申请单(纸质版医生签字确认退费),后持纸质退费单到相应收费窗口(门诊或住院窗口)办理退费。电子退费申请由相应科室在操作系统提出申请后,再门诊窗口收费人员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退费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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